外商在安徽省投资兴办企业享受以下主要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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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我省农、林、牧、渔业、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技术转让等行业,其企业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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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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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安徽省部分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设备和技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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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利用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服务外包优惠政策:
合肥市是“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之一,享受多项有关服务外包的政策,包括:
1、国家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
2、省级政策:《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09〕9号)
3、合肥市政策:《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合政〔2008〕89 号)、《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8〕69号) |